重磅消息:国家交通部与发改委发布两项政策文件,解决房车停放问题
(来源:我要露营)
热闹非凡的2016中国国际房车展日前落下帷幕,忙碌的编辑部终于可以坐下来慢慢去“看新闻”。
这一看不打紧,编辑部“一不小心”就发现国家交通运输部、发改委日前发布两项政策通知,每项都提及要解决“房车停放问题”,让人不禁感叹,房车旅游正要来了?!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去捋一捋,看看这两项政策通知,究竟从哪些方面解决房车停放问题。
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键词】
科学规划设置房车专用停车位
2016年05月1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正式印发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6〕411号),该通知归类为“基础设施综合管理”。
据了解,该文件的下发,主要目的为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和运营管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
编辑部了解到,文件提出,要“科学规划设置长途接驳客运车辆、房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位,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服务”,以达到“加强公共场区秩序管理”的目的。
同时,还要“加强户外简易休息设施布设,满足顾客基本休息需求。完善垃圾筒分类与布设,方便旅客就近处置垃圾”。
此外,文件还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公众出行和旅游发展等需求,开展普通公路服务区建设试点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区、公路收费站、超限检测站、公路两侧加油站、废弃和闲置场地等场所或设施,或者结合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统筹规划并试点建设一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为公众提供停车休息、如厕、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地方旅游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提升公路养护管理和应急服务保障水平。2016年开始试点,先期规划建设400处普通公路服务区,2017年底建成。力争到2020年,全国普通公路服务区达到2000处。
关于印发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键词】
积极发展房车营地建设
应用集约化立体停车库并同步配建充电桩
据记者了解,发改委发布的此次政策文件( 发改办基础〔2016〕718号)要求各省市结合规划和普查情况,重点针对城市老旧居住区、医院、学校、旅游景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P+R、综合交通枢纽等停车矛盾突出区域开展项目建设。
政策文件重点提及,要“积极发展房车营地建设,鼓励应用集约化立体停车库并同步配建充电桩。”
这是发改委发布的该文件中,唯一提及的重点发展项目。
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尽快梳理汇总2016年停车场建设重点项目,并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
而更加利好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前期工作条件较好、列入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将根据专项建设基金规模和安排条件,优先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按照《关于印发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818号)有关要求,对停车场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予以积极支持;对已核准发行专项债融资的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为保证项目资金足额到位,优先安排专项建设基金予以支持。
全民房车旅游正要来了?
房车上路终合法
2015年4月8日,公安部交管局正式印发《关于规范旅居车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宣告了房车上路正式合法化,中国房车旅游产业发展迈过一个极大的门槛。多年以来,关于旅居房车能不能上路、如何才能上路、上路如何收费等问题一直是令国内所有的房车厂家和玩家头等的老大难问题,终于不再是问题。
据《关于规范旅居车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确提到:为规范旅居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准确理解“全挂拖斗车”的定义概念,旅居挂车与其他载货挂车在乘坐人数、运载质量、行驶路线、运行规律等方面的区别,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不属于全挂拖斗车。同时,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措施,结合本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旅居挂车通行需求,制定旅居挂车分时分段进入城区或在城市快速路、高架路及主要桥隧上通行的规定,切实保障旅居挂车的通行权利。
房车停放问题将解决
据日前发布的2016版中国露营地地图资料现实,目前,国内仅有300多家露营地开发对外,并能为自驾房车提供水电接口设施及服务。
对于蓬勃发展的房车露营产业来说,露营地作为产业的“基础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现阶段房车旅游出行的需求。
编辑部认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停车场可以实现并满足房车旅游出行所需的水电基本需求。
庆幸的是,国家交通部与发改委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个现实。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在交通部发布的政策文件中,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也将配备房车专用停车位。
房车旅游真要来了!